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3-2-084-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 德州电厂燃料系统清理及零星工作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德州市。
2.2 规 模: 华能山东 德州电厂燃料系统清理及零星工作。
2.3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 德州电厂燃料系统清理及零星工作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山东省德州市。
2.5 计划工期: 本项目期限自2023年5月1日开始,到2025年4月30日期满,共2年。
本项目的主要工作内容是进行华能德州电厂一二、三期燃料系统设备的积煤积粉清理;4台翻车机煤篦子的疏通,各落煤管、给煤机、筒仓等设备的清理疏通;4个煤场设施及周边环境的清理;4台斗轮机设施的清理;燃料采样、制样、运行专业的辅助性工作;与燃料生产有关的零星辅助性工作、物资仓库保洁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须至少提供1个燃煤发电机组燃料设备清理或运行维护或检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3.2.3其他要求:无。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