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方公司内蒙古库布齐沙漠鄂尔多斯南部新能源基地风电光伏项目核准前支持性文件取得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3-3-107)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北方公司内蒙古库布齐沙漠鄂尔多斯南部新能源基地风电光伏项目核准前支持性文件取得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内蒙古库布齐沙漠鄂尔多斯南部新能源基地(以下简称“大基地”)是依托所属煤电、煤矿、新能源项目成立的项目公司,负责外送基地配套煤电、煤矿、新能源、储能项目及生态产业的投资建设、生产经营、投融资及新技术研发应用,实现“煤电风光储”一体化运营,到2025年,将在鄂尔多斯南部沙漠建成集约发展、科技引领、多能互补、国际领先的大型综合能源外送基地。基地项目包括新能源1200万千瓦,其中:风电400万千瓦,光伏800万千瓦,配套储能240万千瓦/2小时;配套4台100万千瓦调峰煤电机组,同步进行沙漠治理,配套建成生态防护体系。
2.2规模:风电4000MW,光伏8000MWp。
2.3招标范围:
2.3.1内蒙古库布齐沙漠鄂尔多斯南部新能源基地4000MW风电项目核准前支持性文件取得服务;
投标人按照有关行业标准、规程及规范要求,完成风电项目以下六项工作:
完成风电项目现场勘查并编制勘测定界报告及后续相关工作。
编制风电项目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
完成风电项目集约、节约用地评估工作。
编制风电项目未压覆矿藏调查报告及后续相关工作。
完成风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制、评审及后续相关工作。
完成风电项目永久建设用地组件材料和土地报批过程中需要补正的材料及后续相关工作。
2.3.2内蒙古库布齐沙漠鄂尔多斯南部新能源基地8000WMp光伏发电项目核准前支持性文件取得服务;
投标人按照有关行业标准、规程及规范要求,完成光伏项目以下六项工作:
完成光伏项目现场勘查并编制勘测定界报告及后续相关工作。
编制光伏项目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
完成光伏项目集约、节约用地评估工作。
编制光伏项目未压覆矿藏调查报告及后续相关工作。
完成光伏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制、评审及后续相关工作。
完成光伏项目永久建设用地组件材料和土地报批过程中需要补正的材料及后续相关工作。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2.4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3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一份单体1000MW及以上新能源项目土地预审报批类或勘测定界类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合同范围、容量、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