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3-2-093)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石家庄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河北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规模:华能河北 、华能河北清洁能源 、华能河北能销公司目前共用一处餐厅,就餐职工约150人,采用统招、统签、分付的方式,由河北 负责统招、统签,三家单位共同承担费用,其中河北 本部分付总费用的60%,河北清洁能源 分付总费用的25%,河北能销公司分付总费用的15%。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工作日一日三餐、节假日值班用餐、部分周六日用餐,食材由招标人提供。
2.3服务期限:总服务期24个月
2.4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华能河北 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须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近4年。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