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能源公司大连沿海滩涂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基地光伏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3-1-015)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连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新能源公司大连沿海滩涂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基地光伏项目施工监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拟选场址位于平岛海参养殖池滩涂内,经自然资源局核查场址地类为滩涂区域。平岛在大连市普兰店区皮口街道西南 1.7 海里处,黄海北部里长山水道海 域,东临长山群岛,距陆地最近处清水河口3公里,因岛上平坦得名。呈梯形, 东西走向,东高西低,长约 1.3 公里,宽 0.8 公里,陆地面积1.04平方公里, 海域16300 亩,海拔30.9米。涨潮时周围水深3米。地质属太古界片麻岩。
2.2 规模:本期工程装机容量为100MW,建设一座200KV光伏升压站。本项目同时配置 15MW/45MWh储能装置,储能时长3小时,储能形式暂未确定。项目计划于2023年3月正式开工建设,2024年3月完工。具体以实际现场进度为准。
2.3 建设工期:本工程计划工期12个月。
2.4 监理服务期限: 计划2023年3月至2024年3月,具体以现场实际通知为准。
2.5 工程质量标准:应达到公司颁发的《公司电力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高标准满足达标投产和竣工验收要求,达到行业内一流工程标准,达到的优质工程标准。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从初步设计具备审查条件、施工准备开始到土建、安装、调试至工程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全过程监理,包括设计监理、施工监理和调试监理。对工程承包人的施工质量、进度、施工安全、造价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定期对承包人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配合达标投产及创优、项目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具有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2 资格能力要求:/
3.2.3 业绩要求:近三年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3个50MW及以上规模的光伏项目监理服务业绩。
3.2.4 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师证,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历、8年以上工程管理经验,并至少在3个50MW及以上容量光伏项目担任过总监职务。
2.其他监理工程师应满足招标技术文件中有关要求。
3.2.5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2.6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7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8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