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江西 上犹户用光伏项目EPC工程预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3-1-009)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江西 上犹户用光伏项目EPC工程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 本项目采用P型590Wp 单晶组件,拟采用组串式逆变器,首年利用小时数为 1056h,年平均利用小时数为997h。本项目为低压接入各发电区域的公变低压线路,与公共低压线路并网,采用“全额上网”的模式。
2.3工期:本工程总工期约 6个月,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暂定于2023年3月30日开工。
2.4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江西 上犹户用光伏项目EPC工程预招标。
2.5招标范围:华能江西 上犹户用光伏项目EPC工程,包含但不限于:
依据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项目勘察设计、优化设计方案并报建设单位审核, 包括负责屋顶光伏项目场地落实(含安装屋顶及周边环境现场踏勘审查)。负责获取光资源数据, 和周边电力配套设施数据, 并开展组件布置设计、基础设计, 房屋加固、防水设计等, 原则上按照最优角度和最大发电量设计。按照公司要求编制初步设计原则、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并通过第三方评审(含必备图纸、初设概算、经济评价, 项目收益不低于可研)、项目设计优化报告、项目招标技术文件编制、设备选型(满足远程集控要求)、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编制。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及现场设计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参与评标、评审、技术联络会、常驻现场工代、配合达标投产、安全设计专篇、项目后评价和专项验收等工作), 竣工图编制深度应符合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竣工图内容应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施工验收记录、调试记录等相符合并在竣工图中体现。负责项目申请报告编制, 负责协助建设单位与相关方沟通协调、相关协议签订,负责建设场地的落实。
屋顶光伏电站的施工(含房屋换瓦(如有))、建筑、安装(含接地)、调试及并网验收、手续办理、协调工作、质量监督、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光伏组件系统监测 APP软件平台开发及安装部署, 监控系统可监视到每个单元户发电量、逆变器数据等信息, 并具有相应的数据统计分析功能、故障检测、运维派单、拓展、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本项目技术规范书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人应满足现状条件下,建成满足招标容量的光伏发电工程,不能中标后提任何附加条件,应保证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有关最新工业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健康、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满足本规范书的要求。 投标人设计、施工、验收等必须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规程规范、技术管理要求和相关技术要求。 本项目的设备供货、施工及安装必须满足国家及地方有关质量、施工安装、安全、健康、环保、水保、节能、安稳、消防及等强制性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2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 业绩要求: 3.2.3.1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提供近 3 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 至少 1 项光伏发电工程施工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2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须提供近 3 年(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 至少 1 项光伏项目的设计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正式员工,必须持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持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近5年以项目主要负责人身份至少有2项5MW以上光伏EPC总承包业绩,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一个勘察单位和一个施工单位组成。4.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