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2-2-218)
项目所在地区: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贵州荔波县茂兰水庆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升压站工程【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华能贵州荔波县茂兰水庆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升压站工程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南州荔波县
建设工期: 开工日期初拟2023年04月01日开工,完工日期2023年06月30日;开工日期以项目现场书面下达的开工令为准,总工期不超过90天。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承包人负责修建保障工程实施所必要的施工营地、混凝土拌和站、甲供设备及材料堆放场地、材料加工场地、试验室、施工电源和施工水源等生产及生活临建设施,承包人负责生产及生活临建设施、取料场、弃料场、施工便道及其他临时用地的附着物清理、场地平整压实、原始地貌恢复、绿化、排污处理;承包人负责施工过程中所有民事协调;施工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必须保证用地的合法性,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承包人承担。临时占地和临建设施施工时发生的土石料滑坡的用地费用、青苗补偿、附着物补偿、措施补偿费用、施工费、协调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之中不予单独计量。
升压站:220kV升压变电站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升压站道路、场平、围墙工程、主变及附件基础、GIS基础、SVG基础、生活楼及综合楼基础、避雷针、给排水、事故油池、污水处理装置、埋件、埋管等;升压站设备卸车、就位安装;电气设备接线、电气安装:主变安装、主变与预制舱之间的母线安装配合、接地、涉网通信设备安装调试;升压站设备单体调试,整站联合调试,配合电网验收。升压站的征地和青苗补偿由发包人负责,承包人协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近3年具有至少1项已完成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及竣工验收报告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备5年以上施工管理经验;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近3年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及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拟派专职安全员必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参与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