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2-3-205)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铜川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陕西公司铜川煤电2023年度石灰石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陕西省华能铜川照金煤电
2.2 规 模: 2×600MW空冷亚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2.3 标段划分: 华能陕西公司铜川煤电2023年度石灰石框架协议采购招标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陕西省华能铜川照金煤电 指定地点
2.5 框架协议执行: 自公司定标通知下发之日起,有效期1年;合同签订后3日内供货。框架协议合同由甲方与乙方签订。为避免空档期,在新的下年度框架协议生效日期前,甲方可依照框架协议约定的单价要求乙方继续供货。
2.6 招标范围: 根据我公司2023年计划发电量,2023年度需采购石灰石10万吨。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至少具有3项石灰石销售业绩且3项业绩的总供应量达到3000吨及以上;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同一生产厂家的代理商同时投标的,以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后报价最低的代理商优先推荐;如生产厂家与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只接受生产厂家。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