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能源公司大连沿海滩涂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基地光伏项目场区及场内线路勘察设计服务预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2-1-124)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连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新能源公司大连沿海滩涂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基地光伏项目场区及场内线路勘察设计服务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 本项目同时配置 15MW/45MWh储能装置,储能时长 3 小时,储能形式暂未确定。
勘察设计周期:
(1) 设计合同签署后7天内,向发包方提交设计大纲,并按发包方批准的设计大纲工作,提供初步设计、优化设计报告、施工图和竣工图编制的工作进度计划,并由经发包方予以确认。
(2) 自合同签订或发包人通知之日起30天内完成工程勘测,自合同签订或发包人通知之日起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勘察设计应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按业主要求完成施工、设备采购招标有关的勘察设计文件。
(3) 结合工作进度计划及现场进度要求,在接到发包方通知后3天内提供光伏组件及逆变器招标文件。
(4) 组件及逆变器招标定标后15天内,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含必备图纸)。
(5) 初步设计(优化设计)报告通过评审后15天内完成项目招标技术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编制。
(6) 初步设计(优化设计) 报告通过评审后15天出具相应技术规范书。设备定标后15天内出具相关专业施工图纸。
(7) 施工图设计工期必须满足发包方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
(8) 各阶段的勘察工作必须满足发包方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
(9) 竣工图设计工期为本工程最后一组光伏组件投产后5天内完成。
(10) 设计方除需保证上述工期总要求外,还需确保所有的设计工作不影响发包方的每一阶段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工期。在合同签订后,设计方还应按照发包方的要求,制定详细的设计计划供发包方确认并执行。
招标范围:勘察设计人负责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察、设计任务,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华能集团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设计工作。勘测设计人要参与并制定该项目设计创国优规划及实施方案。满足招标人工程报批、施工准备、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审计的全面要求。。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电力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近3年至少有3个50MW及以上光伏项目的设计业绩。
3.2.2本工程拟任设总:近三年至少具有3个50MW容量及以上光伏工程担任设计负责人的经历,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2.3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