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生产项目火力发电设备金属监督检验辅助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2-3-157-01)
1. 招标条件
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生产项目火力发电设备金属监督检验辅助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服务工期:订单项目工期及开工日期以订单通知时间为准。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生产项目火力发电设备金属监督检验辅助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在全国范围内,预计外委41台火力发电机组汽轮机、压力容器等设备监督检验辅助服务,火力发电机组包含:燃气轮机机组,300MW等级、600MW等级、1000MW等级燃煤火电机组,服务内容包含:受检部件的检验检测,与检验检测相关的辅助工作(油漆打磨、表面抛光、预检测、检验完成后的清理、检验的记录、检验报告的出具等),以及人员、设备、耗材等相关检验检测工作所必备的条件等。
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采购,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约定期限内的数量为预估量,而非承诺,单价为固定不变价格,根据合同要求据实结算。有效期内当框架协议实际执行量达到预估数量后,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或继续执行本协议。采购人不承诺实际委托数量达到预估数量,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C级及以上资质,须附证书影印件。
3.2.2 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2项金属检验检测类合同业绩,业绩证明须附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4.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