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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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贵州公司福泉电厂2023-2024年泥煤、灰渣等应急转运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500751,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招标人现有运行煤场一座(设计存煤量18万吨,极限存煤量22万吨),临时煤场一座(距离运行煤场1km,存煤量4万吨),厂外煤场一座(距离运行煤场2.5km,存煤量20万吨),灰库一座(库容800万吨)。招标人因设计的运行煤场存煤量较小,不能满足政府和上级电煤“丰存枯用”的需求,在运行煤场不能容纳所采购的电煤时,部分电煤只能暂时转运至临时煤场堆放,需要使用时再由临时煤场转回运行煤场,由于火车来煤含泥大,翻车机卸煤时无法接卸,部分车皮需倒运到火车站应急货场进行应急接卸,同时将电煤倒运到厂内煤场;福泉公司因持续双机运行且燃用经济煤种时,灰渣、石膏产量较同期相比有较大增加,灰、渣、石膏库高位运行,带来安全环保不稳定因素。由于市场固废需求量下降,无法满足机组安全稳定运行。在无法进行销售或危及安全生产紧急情况下,需将调湿灰、炉渣、石膏转运到厂外灰场堆放,确保安全生产。2.1.2本项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2023-2024年泥煤、灰渣等应急转运等服务。运量情况:预测2023-2024年应急转运约27万吨,具体数量以招标人实际转运量为准。运输途径:1.福泉火车站到厂内运行煤场,运距4.5Km;运量约20万吨;2、厂内临时煤场到厂内运行煤场,运距1公里,运量约1万吨;3、厂内灰库调湿灰、炉渣、石膏应急转运到灰场,运距8公里,运量约6万吨。2.1.3服务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2024年3月31日。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煤炭或炉渣或粉煤灰或石膏运输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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