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公司漫湾电厂一期、二期交通洞及厂房墙面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2-3-116)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临沧市,云县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澜沧江公司漫湾电厂一期、二期交通洞及厂房墙面修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漫湾水电站位于中国云南省西部云县和景东县交界处澜沧江中游河段上,距临沧140公里,至大理市200公里,距昆明公路里程约431公里。漫湾电厂一期及二期厂房是电厂发电设备布置、检修及办公重要场所,受地下厂房潮湿环境条件影响,加之每年设备技改、机组检修工作,导致厂房不同区域墙面饰面存在空鼓、起尘、脱落、受污、积灰等情况,严重影响了厂房环境,并对电气等精密设备运行造成了不利影响。为消除厂房及一期、二期厂房交通洞存在的异常和不良,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有效提升设备运行环境条件,有必要对厂房及右岸运输洞、交通洞墙面进行修缮。
2.2 施工
2.3 采购内容:
对一期及二期厂房各层存在污染、损坏的墙面和环氧墙裙进行清理和修缮,在局部墙面渗水部位安装接水槽进行引排。
对一期、二期厂房交通洞洞壁渗水进行引排处理,对潮湿墙面进行防潮处理,同时对交通洞进口处三条渗水较严重结构缝进行防渗处理。
在一期、二期厂房交通洞三岔口段安装金属幕墙,以防止渗水及杂物对交通洞交通造成影响。
对交通洞洞壁原乳胶漆墙面饰面进行清理,局部刮腻子修补后,局部喷涂外墙乳胶漆。
对交通洞文化长廊下台口破损的铝塑板及局部破损的墙面进行修缮。
2.4 工 期:自开工之日起至2024年02月28日。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本项目组织集中踏勘现场,踏勘时间:2023年02月22日;踏勘集中 请参加现场踏勘投标人代表及时关注并严格遵守云南省及电厂辖区地方政府疫情防控政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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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专用资格条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起至今独立承担过2个及以上建筑工程类工程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不低于1人,须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2018年至今以来作为项目经理管理过1个及以上建筑工程类工程项目,需提供人员资质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须需配置技术负责人1名,须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长驻施工现场不得更换,且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并注册在投标人企业,需提供人员的社保缴存证明材料;
须需配置专职安全员1名,具有专职安全员证书或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并注册在投标人企业,需提供人员的社保缴存证明材料;
须承诺施工人员配置须满足现场施工实际需要,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需具备国家认可的特种作业证书,承诺格式详见《技术规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