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河干流襄汾县下游段综合治理项目(含县城段)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ZYH-2023-011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汾河干流襄汾县下游段综合治理项目(含县城段)已由襄汾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襄行审〔2022〕73号(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和襄行审〔2022〕482号(初步设计文件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县财政筹措,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2.3建设规模及内容:(1)永固乡段:治理范围为汾河万王村(汾城河入汾口)——新绛县界(河道右岸),治理长度10.7km,建设内容为:①堤防加固改造工程:包括堤防加高、堤防裂缝修复加固、堤坡放缓改造、堤顶抢险路工程;②滩槽整治工程:包括主槽拓宽及防护工程;③穿堤建筑物工程:包括泵站改造工程及穿堤涵管改造工程;④支流汾城河入汾口治理工程:包括堤防建设、滩槽整治及穿堤桥涵改造工程等。(2)县城段:治理范围为1#橡胶坝——2#橡胶坝,治理长度3km。建设内容为:①县城堤防加高工程;②支流入河口整治工程:为豁都峪入汾口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等。 2.4项目计划总投资额:16076.71万元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中全部工程内容施工监理的工作。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县城段施工监理;本标段工程概算:984.98万元; 第二标段:永固乡段施工监理;本标段工程概算:7970.79万元。 2.7监理服务期限:二年 3.1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和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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