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23-02-3-06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东北 华能热电 2023年燃煤运输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为确保我厂2023年度发电及供热的原煤供应,将我厂采购的原煤由金州货场或大连港散杂货码头通过汽车倒运至我厂煤场,并进行装车、卸车,负责运输过程中的所有相关手续办理及所有相关措施,预计从金州货场运输原煤约10万吨,从大连港散杂货码头运输原煤约5万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1投标人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扫描件。
3.2.2近4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应至少具有1项类似承运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
3.2.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