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集团杭锦风光火储热生态治理项目、蒙西鄂尔多斯采煤沉陷区新能源项目子项目三光伏组件
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锡尼镇及独贵塔拉镇、上海庙镇境内。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能源杭锦风光火储热生态治理项目、蒙西鄂尔多斯采煤沉陷区新能源项目子项目三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20%,银行贷款80%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蒙古能源集团杭锦风光火储热生态治理项目、蒙西鄂尔多斯采煤沉陷区新能源项目子项目三光伏组件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内蒙古能源集团杭锦风光火储热生态治理项目
2.1.1 建设
2.1.3 建设工期:本工程计划于2023年3月开工,当年12月底建成投产。
2.1.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2.1.6 交货地 2.1.7 交货期:光伏组件及其附属设备:2023年4月1日开始交货至2023年8月30日交完。 投标人应在满足此交货期和进度要求的基础上,提供自己的交货进度具体方案。 招标人根据实际工程进度对交货进度进行调整,投标人必须响应。 2.2 内蒙古能源集团蒙西鄂尔多斯采煤沉陷区新能源项目子项目三 2.2.1 建设 2.2.3 建设工期:本工程计划于2023年3月开工,当年12月底建成投产。 2.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2.2.6 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上海庙镇境内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2.2.7 交货期:光伏组件及其附属设备:2023年4月1日开始交货至2023年8月30日交完。 投标人应在满足此交货期和进度要求的基础上,提供自己的交货进度具体方案。 招标人根据实际工程进度对交货进度进行调整,投标人必须响应。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及列入内蒙古能源集团供应商负面清单,且在有效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制造同类设备的相关经验和业绩,投标人近一年应具有单晶硅545Wp及以上累计容量6000MWp及以上的供货业绩。 3.2.2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的产品应通过CGC、CQC、TUV、VDE之一的认证,并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有国家认定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等证书。 3.2.3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