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江苏公司清洁能源 2023-2024年光伏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2-1-015)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江苏公司清洁能源 2023-2024年光伏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华能江苏清洁能源 管理各项目单位开发建设的各类型光伏项目2023-2024两年造价咨询服务。包括协助审核设计概算,配合编制最高投标限价,编制管理概算,编制和审核工程结算,配合财务决算编制及配合审计工作等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江苏公司清洁能源 2023-2024年光伏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常驻现场各专业人员(安装、土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3.2.2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独立承担过1项有光伏项目造价咨询技术服务类似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复印件。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