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西热锅炉环保工程 2023年度尿素水解项目稀释风机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2-1-003)
项目所在地区:全国
1. 招标条件
本西安西热锅炉环保工程 2023年度尿素水解项目稀释风机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全国
2.2 规 模:300MW~1000MW不等
2.3 标段划分:西安西热锅炉环保工程 2023年度尿素水解项目稀释风机
2.4 交货地点:招标方指定项目地点。
2.5 交 货 期:下《订货单》通知后30天内发货。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3年4月1日。
2.6 招标范围: 配套西安西热锅炉环保工程 承揽的尿素水解项目,采购稀释风机1批,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采购,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在合同有效期内综合单价不做调整。本次采购数量为预估量,招标人不承诺实际委托数量达到预估量,以实际订单需求数量为准,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承诺了解实际采购数量可能存在此类变化并同意接受。合同订货单合计金额达到合同总金额或本次框架合同有效期满,任一条件满足合同即终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项风机类供货合同业绩,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