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东煤炭物资供应中心库站工业垃圾处置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神东煤炭物资供应中心库站工业垃圾处置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300429,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物资供应中心19个库站日常产生的工业垃圾,属《国家工业废物名录》中列举的废木材、废纸质,以及废旧物资管理站产生的煤泥、铁屑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垃圾),月均产生量350吨;库站当前工业垃圾无倾倒场地及处置渠道,随着地方环保监管的日益严格,工业垃圾处置渠道要求必须依法合规,造成库站处理工业垃圾较为困难。
2.1.2招标范围:为了解决物供中心库站生产垃圾处置问题,需对物供中心生产垃圾统一合规处置,包括垃圾的分拣、装卸、运输、破碎打包、合规处置等服务,每年处理量4200吨。本次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物供中心2年工业类固废约8400吨的处置服务。由此项目带来的一切环保处罚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环保罚款由中标单位承担。
处置服务范围:内蒙区域有马家塔总库、布尔台总库、上湾供应站、补连塔供应站、乌兰木伦供应站、寸一供应站、寸二供应站、柳塔供应站、伊旗供应站、专业化基地供应站、废旧物资管理站;陕西区域有大柳塔总库、大柳塔供应站(大井、活井库区)、洗选中心供应站、哈拉沟供应站、石圪台供应站、锦界供应站(4-2煤、3-1青草界库区)、榆家梁供应站(5-2煤、4-2煤)、开拓准备中心供应站(瓷窑湾、开拓供应站)。
库站垃圾量汇总表
序号 | 区域 | 库站 | 点位 | 预估数量(吨/月) | 主要类别 | 距离最近的工业垃圾处置点 |
1 | 内蒙区 | 马家塔总库 |
| 14 | 包装箱(物)、煤泥、沙土、树叶、杂物 | 树梁(煤制油处置点) |
2 | 布尔台总库 |
| 25 | 土,沙石 | ||
3 | 上湾供应站 |
| 9 | 石块,电缆盘,土渣,木箱等等 | ||
4 | 补连塔供应站 |
| 6 | 包装物、井下带的煤泥及杂物 | ||
5 | 乌兰木伦供应站 |
| 2 | 包装废物 | ||
6 | 寸一供应站 |
| 4 | 包装废物、尘土等 | ||
7 | 寸二供应站 |
| 6 | 包装废物 | ||
8 | 柳塔供应站 |
| 2 | 包装箱 | ||
9 | 伊旗供应站 |
| 5 | 包装垃圾和卫生 | ||
10 | 专业化基地供应站 |
| 2 | 包装废物、煤泥、煤渣 | ||
11 | 废旧物资管理站 |
| 200 | 煤泥、铁锈、土 | ||
1 | 陕西区 | 大柳塔总库 |
| 21 | 捆绑物、包装物 | 燕家塔工业园区 |
2 | 大柳塔供应站 | 大井 | 8 | 捆绑物、包装物 | ||
活井 | 6 | 捆绑物、包装物 | ||||
3 | 洗选中心供应站 |
| 3 | 包装物、包装箱 | ||
4 | 哈拉沟供应站 |
| 7 | 包装物、包装箱 | ||
5 | 石圪台供应站 |
| 6 | 杂物、包装箱 | ||
6 | 锦界供应站 | 4-2煤 | 6 | 包装物、木屑、回收物资泥土 | 锦界工业园区 | |
3-1青草界库区 | 8 | 包装物、木屑、回收物资泥土 | ||||
7 | 榆家梁供应站 | 52煤 | 4 | 包装箱,木托盘 | 燕家塔工业园区 | |
42煤 | 4 | 包装箱,木托盘 | ||||
8 | 开拓准备中心供应站 | 瓷窑湾 | 1 | 升井煤泥、包装废弃物及垃圾 | ||
库房 | 1 | 包装废弃物及垃圾 | ||||
合计: | 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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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1.5质量要求:服务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详见技术文件
2.1.6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投标人,具体以签订的安全协议为准。
2.1.7付款方式:废旧物资管理站工业垃圾处置费按综合单价报价*实际处置量计算,季度结算。
其他18个库站工业垃圾处置费按季度平均结算,扣留当季度服务费的10%作为环保风险抵押金,且未发生环保事件,服务期满后返还抵押金。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及收据。
2.2其他:/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的固体废物处置场环评批复文件(批复的处置固体废物类别须至少包含废纸质、废木制品,处置能力应不低于4200吨/年),同时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处置场的处置协议(如投标人为固体废物处置场则不需要提供协议)。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工业类固废合规处置合同业绩1份,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及每份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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