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平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 新能源三维实景协同设计平台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部门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能源三维实景协同设计平台是依托GIS+BIM集成技术,开发以B/S+C/S端相结合架构模式的一款协同设计平台,辅助各专业设计人员在三维场景中进行可视化、智能化、数字化、信息化的三维协同设计,具备设计成果全要素实景展示功能和多要素叠加分析能力,最终实现平台最佳应用效能,满足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对新能源工程数字化设计周期全过程的需求。
2.2 招标范围:新能源三维实景协同设计平台系统主要包括三维GIS引擎、数字地球基础功能、基础地理信息管理、资源评估、微观选址、相关计算、风机布置及基础设计、升压站选址、升压站设计管理、道路设计、集电线路设计、技术经济评价、工程方案管理、系统配置管理、数据库管理、与其他软件接口和数据提取功能、文档存储、成果展示、风光储项目规划、专业间协同设计等功能。
2.3 服务期:120日内完成所有工作。计划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后,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服务质量:满足国家、行业质量标准及技术规范书全部要求。质保期:完工验收之日起两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甲级测绘资质证书,其专业类别应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且在有效期内。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符合GB/T19001-2015/ISO9001:2015,且在有效期内。
3.2.3 投标人近三年应具有数字化项目开发建设业绩至少1项,需附合同扫描件、合同发票凭证,否则按照无效业绩处理。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