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方公司北方魏家峁煤电 露天煤矿2023-2025年岩石及原煤爆破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1-3-073)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北方公司北方魏家峁煤电 露天煤矿2023-2025年岩石及原煤爆破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魏家峁露天煤矿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东部,是我国西部大开发的前沿阵地。魏家峁露天矿田储量丰富,资源可靠,煤质为低硫高热值长焰煤,电煤市场条件良好,开发条件优越。
2.2规模:目前核定年生产能力1200万吨/年。现正在办理1500万吨/年产能核增手续,本次招标按2023年1200万吨、2024年1500万吨、2025年1500万吨规模进行招标。
2.3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最终书面通知为准。合同履约期间招标方可以对上年度施工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不合格,招标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4招标范围:岩石及原煤爆破工程,暂定岩石爆破量约为3600万立方米,暂定原煤爆破量3169万立方米,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据实结算。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一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3.2.4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年至少2份露天矿山爆破工程施工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