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公司玛尔挡水电站水力学原型观测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青海公司玛尔挡水电站水力学原型观测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411449,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玛沁县拉加镇,与海南藏族自治州同德县河北乡交界处的黄河干流上,是黄河上游湖口至尔多河段规划的第九个梯级电站。工程主要开发任务为发电,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坝址处控制流域面积98346km2,多年平均流量530m³/s。电站采取堤坝式开发,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211m;水库正常蓄水位3275m,相应库容14.82亿m³,死水位3240m,调节库容7.06亿m³,具有季调节性能;电站总装机容量2200MW,电站多年平均年发电量70.54亿kW·h,年利用小时数3206h。电站建成后对促进藏区地方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泄水建筑物由右岸3孔溢洪道和右岸1条放空洞组成。泄水建筑物按1级建筑物设计,设计洪水1000年一遇(相应洪水流量5760 m3/s),校核洪水为PMF(相应洪水流量8530m3/s);下游消能防冲建筑物按3级建筑物设计,设计标准为100年一遇洪水(相应洪水流量4390m3/s)。
3孔开敞式溢洪道利用右岸平台地形紧靠面板坝布置,由引渠段、堰闸段、泄槽段、鼻坎段组成,总长约570.6m,其中溢洪道引渠段长约107.3m,堰闸段始段以下建筑物平面布置长度约463.3m。泄槽段轴线方位为NW272°。溢洪道引渠段底板高程3247m,堰闸段沿水流方向长50.0m,单孔净宽11.0m,堰顶高程3258.00m;孔口尺寸11.0m×17m,设计水头17m;闸室顶高程3283.0m,3孔闸室设事故检修门1扇和弧形工作门3扇。泄槽段由两中隔墙分开,分为左孔、中孔、右三孔,宽11.0m~12.3m;底坡分别为i=1%和50.0%,泄槽陡坡段紧接鼻坎反弧段,依据可研深化阶段试验成果,左、中、右3孔鼻坎为不对称扩散舌型消能工,小差动布置。
放空洞位于溢洪道右侧,采用有压洞接无压洞布置型式,由引渠段、有压洞前段、事故检修门闸门塔井段、有压洞后段、工作门闸室段、无压洞段、鼻坎段组成。总长度约为759.5m。引渠段底板高程3171.0m,进水口处底宽24.0m。有压洞前段(盲洞段)长86.18m,进水口为圆形体型,最低点底板高程3171.0m,由直径φ20.0m渐变至直径φ12.0m,标准断面洞径12.0m,坡比i=0,尾端采用24.0m长圆变矩形与检修门闸门井段衔接。事故检修门闸门塔井段顺水流方向长12.0m,检修门孔口尺寸6.0m×12.0m,底板高程3175.0m,顶高程3283.0m,塔井总高度为112m;3247.0m高程以下竖井式布置,以上进水塔布置。有压洞后段长162.86m,首尾段分别设置矩形变圆形(24.0m)、圆形变矩形(20.34m)渐变段,标准断面洞径9.5m,平面上设置一道转弯(转弯半径55m,平面转角12.5°),坡比i=0。工作门闸室洞段长28.0m,底板高程为3175.0m,工作弧门孔口尺寸7.0m×7.0m,设计水头100.0m,设计、校核工况下下泄流量分别为1659m3/s、1723m3/s。工作门闸室为地下洞室结构,为满足偏心铰弧形工作门布置,闸室有压出口段采用突扩(左右侧各0.5m)、突跌(1.5m)体型,启闭机室底板高程3197.0m。无压洞段轴线方位为NW272°,标准断面为城门洞型式,尺寸为8m×14.1m,缓坡段坡比i=9%,陡坡段坡比i=37%,顶拱夹角均为120°。依据可研深化阶段试验成果,鼻坎段采用曲面贴角窄缝挑流消能工,窄缝消能工左偏3.81°,出口宽度3.783m,鼻坎出口高程为3122.462m。
2.1.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玛尔挡水电站水力学和动力学原型观测,工作范围包括溢洪道、泄洪洞等主要泄水建筑物的水力学、动力学及泄洪雾化观测,负责对脉动压力传感器、流速仪、空化水听器、掺气浓度仪、风速仪、应变计、三向振动加速度传感器和雨量强度计的采购(或租用)、检验、安装、调试以及观测和资料整理分析工作。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观测项目的仪器设备采购(或租用)、检验、埋设、安装与调试、观测,以及相关的巡视检查,观测资料整理分析,观测报告编写。
(2)本项目工程的施工、完工、维护和缺陷修复,与有关各方的协调配合等工作,所有临时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维护、拆除、撤离等。
(3)水力学原型观测项目包括水流流态、脉动压力、底流速、掺气浓度、空化噪声、通气孔风速等。
(4)闸门动力学原型观测项目包括动应力、振动加速度、速度、振动位移等。
(5)泄洪雾化原型观测项目包括雨量强度、降雨范围、雾化影响范围及环境量(风速风向、气压和温度)等。
(6)整理分析观测数据,编写原型观测成果报告。
2.1.3 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28个月。计划服务期开始时间:2023年8月1日;计划服务期结束时间:2025年11月30日。其中2023年8月1日~2023年11月30日为仪器安装期;2023年12月1日~2025年11月30日为运行维护期。
2.2其他:/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承担过大型水电站(装机容量300MW以上)水力学或动力学原型观测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合同扫描件不足以证明以上关键信息的可另附用户证明,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水力学或动力学原型观测服务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或项目副总工程师)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技术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项目名称、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或项目副总工程师)及单位名称)。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仅提供本单位任职证明材料的无效。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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