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汕头勒门海上风电场项目海洋及陆上开关站施工期环境监测及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1-2-018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汕头勒门海上风电场项目海洋及陆上开关站施工期环境监测及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华能汕头勒门海上风电场项目海洋及陆上开关站施工期环境监测及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华能汕头勒门海上风电场位于汕头市东部、南澳县南部海域的勒门列岛附近,距离北侧南澳岛最近距离约 18.5 km,距离西侧汕头市陆地最近距离约 14 km。项目装机总容量为594MW,拟布置54台11.0MW风电机组,同时配套建设1座220kV海上升压站和1座陆上开关站。风电机组发出的电能通过10回66kV集电海底电缆接入海上升压站,升压后通过2回220kV海底电缆输送到陆上开关站。
2.2招标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华能汕头勒门海上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华能汕头勒门海上风电场工程陆上开关站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项目用海监管工作的函》相关要求,华能汕头勒门海上风电场项目建设期间需开展但不仅限下述工作:
2.3建设项目工期:项目计划暂定2022年12月海上正式开工,2023年3月首台风机吊装完成,2023年8月全部风机吊装完成,2023年9月全部机组并网发电。
2.4本项目服务期:暂定24个月,本项目服务期需覆盖整个施工期至环保验收完成。
2.5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汕头勒门海上风电场项目海洋及陆上开关站施工期环境监测及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2个海上风电项目海洋环境调查或海洋环境监测的合同业绩。
3.2.3其他要求:拟委派的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参与投标。 3.2.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4.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