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内蒙古新能源公司包头红泥井200MW光伏项目光伏区B标段PC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电电力内蒙古新能源公司包头红泥井200MW光伏项目光伏区B标段PC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011438,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概况:国电电力内蒙古新能源包头红泥井200MW光伏项目位于固阳县红泥井乡西南侧10公里处,总占地面积约790.67公顷。项目拟采用220kV电压等级接入电力系统,工程同期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配置40MW/80MWh储能装置,新建一回220kV线路接入包头电网。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招标直流侧容量为223.4232MWp,交流侧约为180MWp,本项目为PC总承包,包括光伏场区、集电线路(包括光伏方阵汇集线路至新建升压站35kV开关柜的集电线路)、检修道路、县道至光伏电站连接道路、场内道路、消防设施、厂内绿化、监控,厂区所有数据接入智能管控一体化平台系统等满足项目正常投运发电所需要的主要及辅助系统和设备。本标段分2个光伏场区建设,共60个方阵,光伏1区41个方阵,光伏2区19个方阵,包括组件等设备的采购及安装。鉴于初步设计报告尚未审定,根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确定的工程范围,修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初步设计及施工图需经过招标人审核后方能实施。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开工,2023年05月30日具备并网条件。
2.2其他:/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PC或EPC总承包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10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PC或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与合同相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
安全负责
质量负责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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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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