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河公司双江口水电站建设工程环境保护验收咨询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大渡河公司双江口水电站建设工程环境保护验收咨询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511433,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双江口水电站概况
双江口水电站位于大渡河主源足木足河与次源绰斯甲河汇口以下2km处,四川省阿坝州马尔康市和金川县境内,上游与规划的卜寺沟电站尾水相接,下游与金川电站水库相接,为大渡河干流规划调整22个梯级的第5个梯级电站,也是干流上游的控制性水库电站工程。金川县和马尔康市均处于阿坝州的西南出州交通要道上,纵贯金川县域的省道S211线南北连接国道G317、G318线,分别是连接甘孜藏族自治州和成都平原的重要通道。工程区域有省道S211和国道G317通过,对外交通良好。
双江口水电站主要任务是发电,兼顾防洪,并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电站坝址控制面积39330km2,占大渡河总流域面积50.8%。坝址处多年平均流量502m3/s,多年平均年径流量为158.3亿m3,水库正常蓄水位2500m,死水位2420m,水库长度约57.06km,总库容29.42亿m3,调节库容19.17亿m3,具有年调节能力。电站总装机容量2000MW(4×500MW),发电引用流量1064m3/s,保证出力480wm,多年平均发电量77.07亿kw.h。
工程枢纽建筑物由土心墙堆石坝、洞式溢洪道、深孔泄洪洞和由2#导流洞改建的竖井泄洪洞、放空洞、引水发电建筑物等组成。工程采用土心墙堆石坝挡水,坝顶高程2510.00m,引水发电系统采用首部式地下厂房,布置在左岸,由电站进水口、压力管道、主厂房、副厂房、主变室、开关站、尾水调压室、尾水洞及尾水洞出口等组成,采用“单机单管供水”及“两机一室一洞”尾水的布置格局。工程施工总工期为120个月,其中准备工程直线工期28个月,主体工程直线工期为74个月,完建工程工期为18个月。
(1)挡水建筑物
拦河大坝采用砾石土心墙堆石坝,砾石土心墙堆石坝坝顶高程2510.00m,河床部位心墙底高程2198.00m,基底设混凝土基座,基座内设置基岩帷幕灌浆廊道(3m×3.5m),最大坝高315m(含基座),坝顶宽度16.00m,坝顶长度648.66m。上游坝坡为1:2.0,2430.00m高程处设5m宽的马道;下游坝坡1:1.9,坝坡上设置上坝公路。
(2)泄洪建筑物
泄水建筑物主要由洞式溢洪道、深孔泄洪洞和竖井泄洪洞共同承担,设置放空洞承担水库放空任务。其中洞式溢洪道、深孔泄洪洞和放空洞布置在右岸,放空洞由2#导流洞改建;竖井泄洪洞布置在左岸,由3#导流洞改建。
洞式溢洪道由进口引渠段、控制闸段、泄槽段和出口段组成。
引渠段长约40m,进口平面上呈不对称的喇叭形,底面高程2470.00m,最小宽度16m。控制闸设1孔16m×22m(宽×高)孔口,采用开敞式WES型实用堰,堰顶高程为2478.00m。控制闸设有检修闸门和弧形工作门各一道。闸室段长40m,闸顶高程为2508.00m。
深孔泄洪洞布置在右岸,由岸塔式进口、无压隧洞及出口挑流鼻坎组成。
岸塔式进口布置于可尔因沟内右岸,进口底高程2440.00m,塔顶高程2508.00m,进水口塔体尺寸为50m×19m×73m(长×宽×高),进水口塔体设事故检修闸门和工作闸门各一道,事故检修闸门为平板门,尺寸为9.0m×13.0m(宽×高),工作闸门为弧形闸门,尺寸9.0m×10.5m(宽×高)。
漩流式竖井泄洪洞布置在左岸,利用3#导流洞改建而成,由短有压进口、无压隧洞上平段、涡室、竖井、无压隧洞下平段(与3#导流洞结合段)及出口挑流鼻坎组成。
放空洞采用有压隧洞接无压隧洞型式,布置于右岸,由竖井式进水口、有压隧洞、工作闸门室段、无压隧洞及出口挑流鼻坎组成。
(3)引水发电建筑物
引水发电系统布置在河道左岸,由进水口、压力管道、主厂房、副厂房、主变室、出线场、尾水调压室、尾水隧洞及尾水塔等组成,采用“单机单管供水”及“两机一室一洞”的布置格局。
进水口呈“一”字型并排布置,前缘总宽度120.00m,塔体顺水流向长31.30m,塔体前缘开挖高程2397.00m,塔基开挖高程2395.00m,进水口底板高程2400.00m,塔顶高程2508.00m,塔高113.00m,内设拦污栅、检修闸门、工作闸门、通气孔,其后为20.0m长的渐变段后与压力管道相连。进水塔塔顶设有一座宽12.00m的交通桥与岸边公路连接。4条压力管道平行布置,管径8.3m,由上平段、上弯段、斜井段、下弯段及下平段组成,长度465.545m~545.356m,压力管道下弯段前为钢筋混凝土衬砌,下平段采用钢板衬砌。
主、副厂房及安装间按“一”字形布置,安装间位于主厂房左侧,副厂房位于主厂房右侧。主机间顶拱跨度28.30m,岩锚吊车梁以下跨度25.30m,最大开挖高度67.32m,长度134.08m,安装4台500MW机组,装机容量2000MW。安装间长54.01m,副厂房长26.61m,厂房全长214.70m。厂房尾水管底高程2216.70m,发电机层高程2255.30m,水轮机安装高程2238.50m,厂房顶拱高程2284.02m,厂房最大高度67.32m。主变室和尾水调压室与厂房平行布置,主厂房与主变室的中心距为66.15m,主变室与尾水调压室的中心距为61.0m。主变室全长141.20m,宽度20.0m,高25.69m,顶拱高程2280.99m。
尾水系统由尾水连接洞、尾水调压室和尾水隧洞组成。尾水调压室以2台机组并接1条尾水洞,共计2条尾水洞。1#尾水调压室长55.0m,2#尾水调压室长53.0m,上部宽18.00m,下部13.5m,顶拱高程2292.00m,高60.5m。由4条尾水连接洞连接主厂房与尾调室。尾水洞出口高程2231.50m,交尾调室高程2218.0m,尾水隧洞断面为三心圆,断面尺寸为9.70m×11.97m(宽×高),1#尾水洞长989.98m,2#尾水洞长883.88m。交通洞位于安装间下游侧,全长1470.39m,为10.0m×7.49m(宽×高),三心圆断面。
2.1.2项目环评批复情况
(1)2006年9月,原四川省环境保护局以“川环建函[2006]571号文”批复了《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前期准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明确提出了渣场先挡后弃、弃渣必须运至弃渣场堆存,落实渣场的水土保持措施,以及妥善处理施工期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等措施要求。
(2)2013年6月,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以《关于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3】134号)进行了批复。批复中需要落实的环保措施如下表。
表1:双江口水电站(含移民工程)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一览表
措施分类 | 措施内容 | ||
枢纽工程部分 | 水环境保护措施 | 砂石骨料系统生产废水:浓缩+脱水,处理后回用 | |
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沉淀池处理综合利用 | |||
生活污水:二级生化处理,农灌 | |||
机修含油废水:沉淀+油水分离成套设备、处理综合利用 | |||
陆生生态保护措施 | 宣传教育 | ||
红豆杉异地移栽、无性繁育、补植、科学研究、种质资源库等 | |||
岷江柏木异地造林、移栽、科学研究、种质资源库 | |||
四川牡丹移栽、科学研究、种质资源库 | |||
陆生生物保护警示牌 | |||
消落带治理 | |||
坝后景观恢复 | |||
水土保持措施:拦渣、排水、防淘等工程措施,绿化植物措施,临时防护措施 | |||
水生生物保护措施 | 采取叠梁门方案分层取水 | ||
栖息地保护、人工产卵场 | |||
宣传教育 | |||
渔业管理 | |||
科研 | |||
增殖放流 | |||
轨道式升鱼机 | |||
施工期下游用水保证措施、运行期事故情况下专用生态泄水洞 | |||
社会环境 | 人群健康:卫生防疫、环境卫生及食品卫生管理 | ||
| 居民安全保护:预警系统、警示牌、安全教育 | ||
| 公路影响减免措施:提前改建工程区道路、合理交通调度 | ||
其他 | 环境空气保护 | 洒水降尘 | |
优化施工工艺 | |||
加强施工人员劳动保护 | |||
根据迹地恢复的要求进行绿化 | |||
声环境保护措施 | 设置交通警示牌 | ||
选用达标的低噪声设备 | |||
优化爆破工艺、限制爆破时间、控制爆破方向及炸药量 | |||
设置临时声屏障,绿化 | |||
垃圾处理措施 | 配备垃圾桶,定时清运,用垃圾车运往马尔康市垃圾处理场 | ||
环境监测 | 水质监测 | ||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 |||
声环境监测 | |||
水生生物及鱼类调查监测 | |||
陆生植物调查(包括红豆杉、岷江柏木等珍稀保护植物恢复效果监测) | |||
水温监测 | |||
坝下溶解性气体过饱和监测 | |||
水土保持监测 | |||
移民安置 | 水环境 | 农村移民:人畜粪便使用沼气池和集中式化粪池 | |
集镇:污水成套处理设备 | |||
专项设施:设置小型沉淀池 | |||
生态环境 | 种植四旁树等 | ||
| 与水土保持措施相结合 | ||
水土保持 | 拦渣、排水、防淘等工程措施,绿化植物措施,临时防护措施 | ||
环境空气 | 洒水降尘 | ||
声环境 | 配备隔声屏障、隔声窗,设置限速牌 | ||
社会环境 | 人群健康:新址卫生清理、给水排水配套工程、传染病预防及检疫、宣传教育 |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收集池收集、定期清运,农村移民送小型无机垃圾堆放场,集镇生活垃圾清运往马尔康市垃圾场 | ||
环境监测 | 饮用水源监测 | ||
人群健康普查及跟踪监测 | |||
水土流失监测 | |||
移民生活质量调查测 | |||
专项设施复建 | 提出渣场规划、水土保持方案、施工期“三废”处理、珍稀动植物保护措施等要求 | ||
敏感区域保护措施 | 移民集中安置点选择在大渡河干流河谷区域,海拔在3000m以下,尽量远离敏感区域。 |
2.1.3工程建设总体进度
双江口水电站于2005年筹建,2015年12月8日截流,2016年主体工程进场施工。应在2024年年底之前完成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预计2024年年底下闸蓄水,2025年底首批机组投产发电。2026年工程完工,预计于2027年完成竣工阶段环境保护验收。
2.1.4招标范围及服务期限
2.1.4.1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含移民安置区)工程蓄水和竣工两阶段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技术服务。
蓄水阶段包括对双江口水电站前期准备项目环评文件要求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电站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要求蓄水前需完成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验收,验收范围涉及前期准备工程项目区以及双江口水电站主体工程施工区、水库淹没区、移民安置区等工程建设区及环境影响区。
竣工阶段应按照环境影响报告及批复文件和蓄水阶段验收提出的要求开展验收工作,验收范围包括工程征占地区、库区及移民安置区等,确保电站各项环保措施均已落实。
(2)主要服务内容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关于环境保护验收程序、验收调查相关要求,编制双江口水电站蓄水阶段(含施工前期准备项目)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实施方案。验收调查内容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水利水电》(HJ/464-2009)相关要求开展,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蓄水验收
①调查前期准备阶段和蓄水前工程建设内容及方案设计变更情况,对照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环办[2015]52号),鉴别工程是否存在重大变动;
② 调查前期准备阶段和蓄水前已建和在建工程项目涉及的环境敏感对象基本情况及变化情况、环境保护目标达标情况;
③调查前期准备阶段和蓄水前项目工程建设带来的实际环境影响以及因工程方案设计变更造成的环境影响变化情况;
④ 调查前期工作及其批复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其效果,以及《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中提出的蓄水前需完成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其效果,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及有效性,并对所需完善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议、指导;
⑤调查生态流量泄放措施、过鱼措施、鱼类增殖放流等各项鱼类保护措施,岷江柏等珍稀植物保护措施,水库清库等蓄水前需完成的环保措施是否满足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的相关要求;
⑥调查移民安置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其效果;
⑦调查施工前期准备项目施工期以及蓄水前枢纽工程和移民安置工程施工期存在的环境问题以及公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
⑧调查施工前期准备阶段以及蓄水前枢纽工程区和移民安置区环境管理、环境监理、环境监测执行情况及其效果;
⑨调查施工前期准备阶段以及蓄水前枢纽工程和移民安置工程环境保护投资情况;
⑩完成双江口水电站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所需资料的收集、编制;
⑪编制完成《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以及有关规范规定要求的其它所有报告;
⑫承办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实施方案和调查报告咨询及技术评审会议,负责会务组织及相关协调工作;
⑬ 配合招标人组织验收工作组开展现场检查及现场验收会议协调与服务工作;
⑭ 协助委托人完成验收公示和备案相关工作;
⑮参与工程阶段蓄水验收。
16协助委托人完成验收相关的其他工作。
2)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在蓄水阶段环保验收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①调查工程建设内容及变更情况。
②调查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基本情况及变更情况。
③调查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境影响审批文件中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以及因工程内容及方案设计变更造成的环境影响变化情况。
④调查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境影响审批文件中提出的水库蓄水和运行调度下泄流量保障措施,鱼类保护措施,陆生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污废水、生活垃圾处理和扬尘、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移民安置环境保护措施等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其效果、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及有效性。
⑤调查工程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结果及整改意见中明确的后续环境保护要求的落实情况及其效果。
⑥调查工程环保规章制度、环境管理、环境监测和环境监理执行情况及其效果。
⑦调查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存在的环境问题以及公众反映的环境问题。
⑧调查工程环保投资情况。
⑨对调查情况给予评价,并提出环保措施改进建议,编制完成《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以及有关规范规定要求的其它所有报告。
⑩协助委托人完善本工程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资料和其他相关准备工作。
⑪配合委托人组建验收工作组,组织验收调查报告相关的咨询和技术评审会议,负责现场查勘、会议的相关会务工作,协助委托人提出验收意见。。
⑫协助委托人完成验收公示、备案信息填报和环保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协调配合等相关工作。
⑬协助委托人完成验收相关的其他工作。
2.1.4.2 服务期限
计划服务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竣工环保验收通过之日止,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提供给蓄水和竣工阶段的工作方案,2024年年底前完成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取得验收意见,配合业主完成备案工作。2027年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取得验收意见,配合业主完成备案工作。具体以工程实际进展情况为准。
2.1.5成果提交
调查单位应向委托人提交的有关成果包括:
(1) 《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蓄水阶段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施方案》
(2) 《四川省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3) 《四川省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4) 《其他说明事项》等有关规范规定要求的其它报告
其中实施方案提供纸质版不少于10份,验收调查报告印刷数量要保证每次评审会议用量,最终提交成果不少于15份,以及与上述纸质报告内容一致的报告电子版2份(一份可编辑文件,一份不可编辑文件),调查报告应内容全面、文字简洁、表达准确,以上文字报告均采用word格式编写。
2.2其他:/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省级及以上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单位。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承担过(或正在承担)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竣工阶段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或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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