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22-12-1-275)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广东公司清远燃机热电一期工程第一批辅机设备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
2.2 规 模: 一期工程建设2台6F级燃气分布式能源机组。二期建设2×46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预留1×46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场地。
2.3 标段划分: 华能广东公司清远燃机热电一期工程第一批辅机设备招标旁路,华能广东公司清远燃机热电一期工程第一批辅机设备招标GIS
2.4 交货地点: 两个标段均为 施工现场车板交付
2.5 交 货 期: 两个标段均为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交付或以现场实际需要为准 。
标段一:包括2套100%容量汽机高、低压并联旁路,具体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标段二:1套110kV SF6气体绝缘金属封闭组合开关,包括110kV SF6气体绝缘金属封闭组合开关的本体、辅助设备、必要材料等,以及设备供货、系统设计、安装指导、协助调试和验收等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没有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产品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标段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国内6F(100MW级)及以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项目或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项目旁路装置的供货合同业绩至少3项。 3.2.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同一生产商或制造商的授权,就本项目只允许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如产品制造厂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产品制造厂商投标。如果两家及以上销售代理商代理同一个品牌同时参加投标的,且两家或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同时被否决投标。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2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具有3个单机容量100MW级及以上的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力项目GIS设备投运业绩。 3.2.2资质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国家认定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电压等级为110kV的GIS型式试验报告。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4.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