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司庄河公司1号、2号机组脱硝蜂窝式再生催化剂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庄河公司1号、2号机组脱硝蜂窝式再生催化剂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011410,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 位于位于辽宁省大连东北部庄河市东南约18km的黑岛镇黄圈以南的海滨地带,厂址西北部为吴圈和王圈两个自然村。南濒黄海,西距大连市区约190km,东距丹东约160km,北距海城约125km。1号、2号机组分别于2007年8月及10月正式投产发电,至今已运营15年。机组装机容量为2*600MW国产超临界机组,每台炉配套安装了两台SCR脱硝装置,每台脱硝硝装置共有3层21*21孔蜂窝式催化剂。每层脱硝催化剂安装在A\B两侧反应器内。本次1号机组上层催化剂和2号机上、下层催化剂进行再生更换。
2.1.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的范围为蜂窝式再生催化剂,招标采购数量为640立方米,含旧催化剂拆除、防护、装卸、运输、无害化回收处理、转移手续办理 ;新催化剂运输、装卸、存储防护、安装、含催化剂更换所需密封片及安装(密封片全部更换,材质为S304)、出厂前需进行全尺寸理化性能检测和外观检测、出具外观检测和全尺寸理化性能检测报告、本工程开工前再生催化剂必须全部到厂、含催化剂更换所含措施费、催化剂到厂后必须现场取样,出具催化剂性能指标检测报告等工作,详见技术规范书。
2.1.3 供货期:本工程计划2023年3月1日开工,11月1日竣工,分两次施工。1号机组计划工期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25日,单台炉催化剂更换工期不超过25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2号机组计划工期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1月1日,单台炉催化剂更换工期不超过25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合同签订后35天内具备交货条件,因招标人机组检修时间发生调整,最终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2其他:/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物类别:废物类别HW50,废物代码772-007-50)。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第六类);如投标人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则须有相应与之配送合作的单位,并提供投标人与合作单位的合同或协议、合作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第六类)。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2台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脱硝催化剂再生的合同业绩,且均已成功投运3年及以上或运行24000小时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3年及以上或运行24000小时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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