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河公司双江口水电站根扎营地食堂和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大渡河公司双江口水电站根扎营地食堂和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511408,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工程概况
双江口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阿坝州马尔康市、金川县境内的大渡河上源足木足河与绰斯甲河汇口以下约2km河段,坝址距马尔康市城约46km,距金川县城约45km,经马尔康至成都的公路距离约382km,工程区内有G317国道经过坝址上游约3km的红旗桥,S211省道贯穿坝址区,对外交通方便。双江口水电站的开发任务主要为发电,是大渡河流域梯级电站开发的关键项目之一。水库正常蓄水位2500.00m,水库总库容为28.97亿m3,调节库容19.17亿m3,具有年调节能力。电站装机容量2000M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约77.07亿kW·h。
本工程为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根扎营地食堂和污水处理设施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089.59m2,其中,食堂建筑面积约1060.56m2,污水处理站建筑面积约29.03m2。食堂为多层建筑,地上三层,框架结构,耐火等级为二级,基底面积约359.16 m2。污水处理站建筑物为地上一层,框架结构,耐火等级为二级,基底面积约29.03m2。地下为调节池、清水池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等。
2.1.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根扎营地食堂、污水处理站的建筑安装及装饰工程,具体包括:
(1)食堂建筑与装饰、安装工程;
(2)食堂厨房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
(3)污水处理站建筑与装饰工程;
(4)污水处理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
(5)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和临时设施的修建、运行维护与拆除。
2.1.3其他:本合同工程计划于2023年2月15日开工,2023年8月15日完工,合同总工期6个月。
2.2其他:/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建筑面积1000m2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内容含主体结构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且已完工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完工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近5年来(2017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至少具有担任过建筑面积1000m2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内容含主体结构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工作经历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副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 (2)技术负责人近5年来(2017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至少具有担任过建筑面积1000m2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内容含主体结构工程)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技术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安全负责
质量负责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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