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22-12-2-258)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湖南岳阳发电 2023年液氨采购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湖南省
2.2 规 模: 燃煤发电装机容量252.5万千瓦。
2.3 标段划分: 华能湖南岳阳发电 2023年液氨采购招标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湖南省岳阳
2.5 交 货 期: 供货期暂定为1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2.6 招标范围: 采购电厂2023年12个月内烟气脱硝所需液氨的框架协议,供货周期暂定为12个月,供货数量以电厂实际需求为准,实际需求预计在2400吨左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至少具有1项火电企业液氨供货业绩,且单项合同数量在500吨及以上,可提供其代理的液氨生产厂家销售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2) 3.2.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液氨”或“氨”或“氨溶液”产品;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运输方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括液氨或2类3项危险品物资;上述证书均须在有限期内。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