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浙江 桐乡燃机热电2号机组余热利用增容改造建筑施工及设备安装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桐乡市洲泉镇
1. 招标条件
华能桐乡燃机热电 #2机组余热利用增容改造项目安装及土建施工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预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期工程现有2套E级多轴联合循环机组。本工程为#2背压机组改造项目,原#2背压汽轮发电机组利旧,新建一台纯凝汽轮发电机组及配套辅机设备,可提升电厂在热负荷不足情况下的发电能力和整厂经济运行水平。
规模:1×60MW级汽轮发电机组;
范围:2号机组余热利用增容改造项目建筑施工及设备安装采购范围包括:
主厂房开挖及基础施工、主厂房结构施工、配电房结构施工、汽机及发电机基础施工、冷却水塔施工,汽机及发电机本体安装、循环水泵及循环水管道安装、凝结水泵管道安装、主蒸汽及补汽管道安装,主变、高厂变及出线安装,各配电装置安装,原库房的拆建等,具体范围详见本招标技术规范书各分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原建设部)颁发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壹级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2 项及以上单台100MW火电机组及以上级别施工工程投产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
3.2.3其他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从事本次招标内容的项目管理工作经历,至少有2项单台1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安装工程投产项目经理业绩,并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年龄不大于55周岁。
3.2.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