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2-2-232)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邯郸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邯峰电厂2023年采购煤炭综合监装项目采购,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服务内容:负责华能邯峰电厂2023年采购矿点装车煤质的监督管理。其中,装车的矿点及站台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山西潞安化工集团常村矿等矿点,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 的白羊墅站等站台及矿点,冀中能源集团万年矿、新屯矿等矿点,太原煤炭气化 的荫营矿等矿点,晋能控股轩岗煤电公司的石湖矿、程家沟矿等矿点,贸易三方长协合同及其它长协合同对应矿点,市场招标煤对应的站台等。监督管理主要工作内容:负责煤中掺杂物管理、煤中矸石的含量及颗粒度管控、煤的颗粒度等物理特征管控。冬季时,负责重点监督矿方装车时喷洒防冻液等必要措施,避免出现冻煤影响接卸。全年采购煤炭预计270万吨。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4招标范围及内容:
不分标段: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邯峰电厂2023年采购煤炭综合监装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投标人需具有煤质监装相关业绩,或具有与铁路或煤矿相关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扫描件及其它能证明上述内容的证明材料)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