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县十里长廊公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LFGX14100120221219-SZ-007-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古县十里长廊公园建设项目已由古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古审管审发〔2022〕77号、古审管审发〔2022〕82号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涧河西岸北起岳阳大桥,南至拦马沟汀步处,全长 4.1 公里, 绿化带宽 3.0~12.0m 之间;涧河东岸南段北起城南游园南侧,南至拦马沟,全长 0.627 公里,绿化带宽 7.0~40.0m 之间。 总用地面积 89861.63 ㎡,其中:景观绿化面积 80222.63 ㎡,水域绿化面积 9639 ㎡。 景观绿化面积包括:绿化面积 74214.73 ㎡,园路面积 5052.10 ㎡, 林下木栈道(木平台)面积 955.80 ㎡。 水域绿化面积包括:水生植物面积 8000 ㎡,生态岛 200 ㎡,亲水木栈道(木平台)1439 ㎡。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工程、园路工程、景观小品工程以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2.3招标范围:从工程施工图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相关采购、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5计划工期:240天 2.6工程计划投资:2458.2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435.20万元,设计费用23.07万元。 2.7质量要求:设计满足现行的建设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1.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3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4拟派工程总承包 3.1.5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 3.1.6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未竣工验收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黑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中无行贿犯罪记录(联合体各单位、法人代表、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1联合体各成员所有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3.4.2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被授权;所有成员方之间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中应证明此授权; 3.4.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4.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4.5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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