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生产项目智慧人员安全管理及设备安全防护系统开发外委服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生产项目智慧人员安全管理及设备安全防护系统开发外委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装机容量2×650MW火电机组。
2.2招标范围:
开发智慧人员安全管理及设备安全防护系统全套软件,包含以下功能:安全管理驾驶舱、三维主动安全智能管理、 智能反违章工作台、文档管理、 两票拓展应用、 VR全厂漫游、受限空间人员出入管控、应急管理、自主安全班组、 智慧电厂驾驶舱、RFID人员监管系统、智能堵煤识别监控系统及设备电伴热控制系统等;同时提供包含厂侧边缘云平台PaaS层实时数据集成、智慧安全管理系统数据集成、SIS系统数据集成、区域定位系统数据集成、智能堵煤识别监控系统、设备电伴热控制系统、电厂实时数据库集成等服务;同时包含软件安装调试、数据准确接入、数据接口网络安全配置调试以及配套技术服务。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生产项目智慧人员安全管理及设备安全防护系统开发服务。
2.4服务期: 暂定180天,具体开始时间与结束时间以满足现场系统开发及数据集成需求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 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电厂智慧安全或智慧电厂数字化项目合同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