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花园水系边坡治理及景观提升工程已由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晋市审管批[2022]28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晋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晋城市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招标编号: ZHGL-2022-JC100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586600㎡,其中绿化种植376203㎡,水体面积150900㎡,硬质铺装58392㎡,现状保留及配套建筑1105㎡。主要包括景观提升工程、绿化工程、立面改造工程、给排水工程、边坡治理、电气工程、海绵城市等。 2.4招标范围:花园水系边坡治理及景观提升工程EPC总承包,包括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及后续服务等、设备材料的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等所有内容。 2.5建设 2.6工期:总承包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35日历天。 2.7 总投资额:约7451.8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445.9万元。 2.8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和行业设计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其中设计资质要求: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以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资计)甲级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园林景观专业高级职称,且在本单位执业;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坏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3.5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应超过三家。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履行合同和质量保证期服务。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以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联合体牵头人对其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3.7 投标人须在“山西省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或“全国建筑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且未被列入企业黑名单,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各方如为外省企业,需提供“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外入晋企业信息查询页。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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