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22-12-2-061)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榆社发电 粉煤灰、灰渣、石膏销售及处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西省
2.3 标段划分: 华能榆社发电 粉煤灰、灰渣、石膏销售及处置工程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山西省
2.5 计划工期: 2023年1月1日—2023年4月10日与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2月31日。即2023年度供热季
2.6 招标范围: 1、承包方负责细灰销售工作。细灰要求相应量全部实现外销,如无法外销,需拉运至电厂灰场处置的,拉运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并向发包方缴纳一定的灰场处置费。
2、承包方负责炉渣以及除销售以外的石膏、粗灰从榆社电厂出料口运输到灰场指定地点进行处置。粗灰、石膏、炉底渣按照不倒入电厂灰场、自行销售或处置的原则,鼓励承包方尽量减少往电厂灰场的拉运量。
3、负责提供符合环保要求的运输车辆、作业机具、油料及其相关的运营维护。
4、负责清理炉渣卸、放及石膏装载场区域的卫生。
5、承包方负责渣仓放渣及排污泵定时启停。
6、承包方负责发包方灰库卸放灰系统、粉煤灰分选系统、冲洗装置机务设备检修、操作和日常维护工作。
7、承包方负责灰库系统卸灰及灰库区域、灰库西侧马路、运输过程中沿途卫生清理及沉淀池淤泥清理。
8、销售细灰按合同规定乙方向甲方缴费。
9、预估销售量见明细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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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 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火电厂粉煤灰、灰渣、石膏销售或处置维护业绩至少2项,须同时提交该业绩合同扫描件。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