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1-2-535-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聊城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 聊城热电2023年至2024年厂区安保看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规 模:提供保安人员44人,实行每日三班8小时工作制。
2.3 标段划分:华能山东 聊城热电2023年至2024年厂区安保看护项目标包。
2.4 服务地点: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华能聊城热 。
2.5 服 务 期:24个月。
2.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华能聊城热电 2023年至2024年安保服务主要内容1、负责做好华能聊城热电 区域内的巡逻检查、重点要害部位的巡逻检查,防范和制止偷盗、火灾、自然灾害、群体性事件、反恐怖工作,保证电厂、人员、财产、形象等利益不受违法行为侵害;2、负责门卫管理,做好技防设备的检查,确保相关技防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各办公、生产场所及重点要害部位的治安及应急抢险救灾工作;3、负责公司内部区域的交通安全、车辆的有序停放,确保内部的道路交通安全;4、负责液氨进厂,做好液氨车辆的引导,缷氨过程中的现场警卫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具有所在地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 投标人应至少提供2项2019年1月1日至今签订的安保服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