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22-11-1-416-01)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清能院稀释法二氧化碳排放监测设备采购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规 模: 本项目拟在华能玉环电厂3#、4#机组增加二氧化碳连续排放监测系统,需要采购稀释法二氧化碳排放监测设备2套。
2.2 标段划分: 华能清能院稀释法二氧化碳排放监测设备采购招标
2.3 交货地点: 浙江省 华能玉环电厂
2.4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后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与安装实施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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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专用资格条件
(1)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2套火力发电厂在线CEMS监测设备供货业绩。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