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行性研究及部分专题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2-2-018-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 莱州(HG21)1000兆瓦海上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及部分专题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
2.2 规 模: 华能莱州1000兆瓦海上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山东省莱州市莱州湾内,项目所用海域约29092.3亩,场址离岸距离约1.2km,规划装机1000W。
2.3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 莱州(HG21)1000兆瓦海上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及部分专题服务。
2.4 服务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 莱州湾内。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按照要求完成各项目报告编制工作并通过评审、批复。
2.6 招标范围:
2.6.1完成项目场址的合规性排查;
2.6.2完成项目场区内光资源、海况等相关数据收集;
2.6.3完成场区勘测定界、地形测绘、地质初勘、海洋水文观测;
2.6.4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审;
2.6.5配合完成项目备案;
2.6.6完成项目所需所有专题的论证服务工作,并获得主管部门批复。
具体见“第二卷 3.1工作范围,3.4工作内容”。
2.7 由于可研报告招标场址,还未排除军事影响因素,开发场址和开发规模还存在不确定性,后续会对可研及各专题的结算费用存在一定的变数。产生如下情况时,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另行商谈结算价格。
2.7.1不可抗力造成颠覆性因素;
2.7.2因军事影响原因,场址发生调整;
2.7.3因国家、地方政府或政策法规等客观因素原因,工作分解表中的专题报告取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1项300兆瓦及以上海上风电或海上光伏电站的可研或设计业绩,并具有累计容量1000兆瓦以上陆上光伏电站可研或设计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3.2.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