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江西 2023年液氨规模化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1-1-360)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江西 2023年液氨规模化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萍乡市芦溪县、赣州市赣县茅店镇上坝村
2.2 规模: 井冈山电厂:2×300MW+2×660MW,安源电厂:2×660MW;瑞金电厂:2×350MW+2×1000MW;
2.3 建设工期:\
2.4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统招分签,若中标,投标人分别与各项目单位签订合同。
2.5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本次招标供货范围为2023年度3个单位所需的机组SCR脱硝装置使用的液氨。采购计划量暂定为3080吨,具体数量以甲方实际采购为准,不保证足额兑现。液氨实际供应数量达到预估数量后,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或继续执行合同。
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2.6 结算:
结算金额按甲方验收合格的实际采购数量乘以结算单价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有3项及以上电力行业液氨销售业绩(同一需求企业以1个自然年统计的量作为一项业绩),其中一项为向火电厂年供货1500吨及以上供应量的业绩;。
3.2.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的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制造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非生产商,必须提供由生产商出具的销售授权书。
3.2.3投标人需具备危化品运输资质并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无危化品运输资质,可以委托具有危化品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但必须提供相关委托协议以及被委托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以上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3.2.2资质等级要求:无
3.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必须提供生产厂家授予的销售授权书。同一生产厂家的代理商同时投标的,以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后报价最低的代理商优先;如生产厂家与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只接受生产厂家;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类似业绩合同个数多者优先,如类似业绩合同个数也相等时,按照业绩合同供货总量高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