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21年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第四批)支持的重点区域历史遗留矿山(阳泉市郊区)生态修复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DF07-GZ221109)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阳泉市 一、招标条件 山西省2021年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第四批)支持的重点区域历史遗留矿山(阳泉市郊区)生态修复项目施工(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4758001),已由山西省自然资源厅以晋自然资函[2022]483号、晋自然资函[2022]1025号及阳泉市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阳矿修办发[2022]25号文件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及省财政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山西省2021年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第四批)支持的重点区域历史遗留矿山(阳泉市郊区)生态修复项目施工,阳泉市郊区涉及91处图斑,面积203.65公顷。 建设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该标段(包)内容:河底镇一区、河底镇二区治理面积64.95公顷。 002第二标段,该标段(包)内容:荫营镇一区、荫营镇二区治理面积86.22公顷。 003第三标段,该标段(包)内容:西南舁乡、平坦镇治理面积52.48公顷。 计划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6月,完成项目主体工程及初验工作 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标段,002第二标段,003第三标段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7符合资格条件的同一投标人只能参与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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