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1-2-205)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
1. 招标条件
本瑞安1号海上风电项目陆上计量站建筑及安装工程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瑞安1号海上风电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300MW。本项目原规划场址位于温州瑞安市北龙山岛东北侧海域,因规划的双峰山岛锚地位于场址内,需对原规划场址进行调整,2021年11月,本项目场址完成变更审批。项目变更场址位于温州瑞安市南麂列岛与北麂列岛之间的海域,工程场区呈不规则多边形,场区中心离岸距离约为45km,平均水深17m~22m,东西向最长约13.0km,南北向最宽约4.7km,涉海面积30.7km2。
风电场配套设置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风电场共有10回35kV海缆进线,汇集后由海上升压站的主变升压至220kV后通过220kV海缆 陆上计量站220kV侧采用单母线接线,最终通过1回220kV架空线路接至系统站。
陆上计量站设置18MW/18MWh储能装置。
2.2规模:300MW;
2.3范围:陆上计量站内的场区开挖回填、土建施工、给排水系统施工、暖通系统施工、电气一次施工、电气二次施工、临时工程、进站道路等。具体内容包括: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陆上计量站土建施工;
陆上计量站电气安装施工;
陆上计量站给排水系统施工,站区污水排放接入市政管网,满足相关部门验收要求;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公共广播系统相关设备的埋管、穿线、支座及底座的安装,并配合开展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公共广播系统的安装、调试等工作,满足消防验收部门要求,并负责取得消防验收备案;
陆上计量站暖通系统设备采购及施工,包括所有室内外暖通管道采购、架设、设备安装及调试;
全场接地网接地电阻测试及导通测试并提供当地政府及电网公司要求的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参加本合同各条款规定的检查、试验、验收等;
本标段所有甲供设备材料在指定地点的卸车、场内运输及倒运、保管、维护、安装及调试,参与三方交接验收;
所有乙供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卸车、保管、加工制作、维护、安装及调试;
临时工程,投标人根据项目需要规划的临时工程的设计、建设、管理、拆除等工作;
施工水源、施工电源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招标人负责提供需由业主提供的相关资料。其中施工电源未来作为计量站站备用电源使用,安装位置必须满足国网公司要求,包括所有迁改及设备采购,并完成国网公司的账户过户。
2.4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招标结果生效条件:
项目取得上级公司批复同意。
由于招标人或政府原因导致项目最终不能实施或采购结果未能生效,中标服务费由招标人承担,其它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一级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3项及以上220kV及以上变电站或升压站主体土建和电气安装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 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 2017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220kV及以上变电站或升压站主体的土建或电气安装工程,须提供本单位任命文件及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