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公司榆林化工甲醇合成气脱硫催化剂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榆林化工甲醇合成气脱硫催化剂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309821,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甲醇合成气脱硫催化剂的主要作用是脱除由煤气化生成的H2、CO、CO2混合气中的微量硫化氢,另外在120℃以上的温度下在水分含量足够的情况下,脱除混合气中的微量有机硫。
采购数量:采购预估量为57.5m³(脱硫槽单台装填体积为27.9m³,共两台)。
目前采购量为预估量,投标方自行再次核算,投标时必须按照预估采购量报价。装填期间投标方技术人员必须到现场进行装填的技术指导并确认。装填过程中,如脱硫催化剂实际使用数量超过中标数量,超过部分由投标方按照招标方要求时间免费提供,招标方按照中标数量结算;如实际使用数量未超过中标数量,脱硫催化剂剩余,装填完成后,剩余量经双方确认后,投标方将剩余脱硫催化剂自行处理,招标方按照实际装填数量据实结算。
供货时间:2023年3月1日-2023年7月30日,具体供货时间根据招标方检修计划确定,由招标方提前15日通知投标方。
交货
2.2其他:/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的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须至少具有在以煤基合成气为原料的甲醇合成装置(新鲜气量不低于28万Nm3/h,实际空速≥10000h-1)上使用一个周期(至少3年)的脱硫催化剂合同业绩1份,且运行期间脱硫保护床出口总硫始终小于30ppb。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投标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装置产能或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使用的材料。如合同未体现使用周期等关键信息的,须在用户证明体现。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所出具的唯一有效授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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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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