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华东地区
2.2 规 模: 本工程框架采购项目均采用旁路烟气蒸发工艺,各项目设计规模如下:
序号 |
预计实施项目 |
项目地点 |
处理水量 |
1 |
福州电厂脱硫废水零排放 |
福建福州 |
2*9m3/h |
2 |
白杨河电厂脱硫废水零排放 |
山东淄博 |
2*4m3/h |
3 |
运河电厂脱硫废水零排放 |
山东济宁 |
2*5m3/h |
4 |
聊城热电厂脱硫废水零排放 |
山东聊城 |
2*5m3/h |
5 |
项目5 |
华东地区 |
2*4m3/h |
2.3 标段划分: 西安西热水务环保公司华东地区旁路烟气蒸发项目安装工程施工框架采购
2.4 施工地点: 各电厂厂区内。
2.5 计划工期: 具体以实际订单工期为准。框架协议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执行项目数量累计达到5个,以先到为准。
2.6 招标范围:华东地区旁路烟气蒸发项目范围内的安装施工及系统调试、消缺等所有施工工作。
2.7按照集团要求,在合同签订前,招标人将对第一中标候选人在系统内外实施工程项目的业绩情况进行调研核实,在各项目具体执行时对项目经理进行面试。如不具备履约能力,招标人有权进行相关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4)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火电厂水处理安装施工业绩(需包含旁路烟气蒸发系统),需附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其他要求:投标人至少提供5名项目经理均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若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在投标人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提供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此外,投标人需承诺在一个项目中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见技术投标文件附表一承诺函)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03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4月18日17时00分止。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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