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阳泉市 盂县
一、招标条件
本阳泉煤业集团兴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智能化设备采购,已由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阳泉煤业集团兴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阳泉煤业集团兴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智能化设备采购。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阳泉煤业集团兴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智能化设备采购;
标段(包)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主要技术参数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使用单位 |
1 |
模块化机房(数据中心)不含虚拟化平台 |
套 |
1 |
附模块化机房(数据中心)不含虚拟化平台技术规格书 |
签定合同后45日内 |
兴峪公司 |
兴峪公司 |
2 |
工业互联网平台 |
套 |
1 |
附工业互联网平台技术规格书 |
签定合同后45日内 |
兴峪公司 |
兴峪公司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阳泉煤业集团兴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智能化设备采购,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者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生产制造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的投标均无效。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模块化机房或全彩小间距屏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4月1日17时30分至2025年4月7日17时30分;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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