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分行辖内评估机构采购项目(第二次)已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省分行)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为2个包件,包件1-农业银行委托的包括但不限于自有房地产评估服务。
发包内容:农业银行委托的包括但不限于自有房地产评估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3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房地产评估资质须提供在单位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证明。
3.3省外房地产评估单位须提供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证明材料。
3.4截止投标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
3.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
3.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单位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7供应商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3.8供应商近三年来,未与农行系统发生过诉讼争议。
3.9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
3.10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拥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复印件为准)。
3.11供应商提供(2021-2023或2022-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年限提供,报表未经审计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将对应年份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附于此,并加盖公章。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应能清晰看到相关财务数据、第三方审计章。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13评估费应包括评估费、人员工资、差旅费、手续费、成交服务费、税金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3.14授权代理人应出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明(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公司员工并提供社保缴纳记录):投标文件中所配置的关键人员均需提供社保缴纳记录。
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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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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