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司绿能公司(东明)东部206.25MW风电项目EPC工程公开招标,招标人为绿能(东明)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绿能(东明)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绿能(东明)东部 206.25MW 风电项目EPC工程位于菏泽市东明县,风电场地理坐标介于北纬 35°04′~35°15′,东经 115°06′~115°16′之间,场址范围总面积约 140km²,场内海拔高度在50m~60m之间。本项目拟建28台7.5MW风电机组,塔筒形式为混塔,高度大于等于180米,叶轮直径大于等于220米,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及其配套设置及一套72.5MW/145MWh储能系统,1回220kV架空线路接入东明石化升压站,然后联合送出至 220kV 武胜变。
2.1.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内容包含风场区、新建220kV升压站及配套设施的勘察、设计和建设、调试、并网,主要内容包含:
(1)勘察设计(为自可行性研究完成后至全面竣工投产的全部勘测设计工作)主要包括风力发电场区[含风机基础及接地、桩基设计及优化、吊装平台、风机箱变基础及接地、场内外施工道路]、35kV集电线路、配套220kV升压站[包含升压站内各建筑物、主变、站用变、储能、GIS、SVG系统、照明、通讯、消防等公用系统等]初步设计、施工图、竣工图阶段的相关勘察以及设计工作。
勘察主要包括:风场机位、升压站、集电线路、风场道路等详勘;风场区地形图测绘;机位、升压站、风场内道路地形图测绘;风场集电线路断面测量;如在施工过程中个别风机机位、局部道路发生变化,需负责地形图补测;勘察内容以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需求为准。
设计主要包括:初步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初步设计技术文件及概算,接受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编制设备技术规范书、材料清单、工程量清单等。施工图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地勘、设计、计算书、采购设备图纸文件、现场施工图、竣工图编制;完成相关部门施工图纸审查工作;编制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环境与水土保持设计专篇及施工设计;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现场交桩、派出设计代表驻场服务。专项报告修订并按照要求组织进行审查、报批或备案。竣工图阶段:依据业主确认的现场修改资料编制竣工图,竣工图纸需经业主审查。
(2)风力发电场区(含35kV集电线路及临时征地):所有设备【风力发电机组及混塔设备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混凝土塔筒段、转换段、钢筒段、锚具、预应力系统及塔筒内动力电缆、控制电缆、通信光纤)及专用吊装工具等由招标人供货,风力发电机组及混塔材料设备由厂家运输至国能绿能(东明)东部 206.25MW 风电项目现场指定地点(各指定机位点)车板交货,投标人负责场内道路的运输保障及协调、运输牵引,交货时的设备卸车、保管,如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现场设置临时叶片存储场地,叶片卸车、临时存储、二次倒运,属于招标人范围】材料采购、运输、卸车、到货验收、道路及清障(包括新建及改扩建,借用道路通行、维护、保障)、五通一平、风机检修道路、桩基试桩施工、试桩检测、风机工程桩施工、风机平台及基础、风机箱变设备采购供货(含高低压侧电缆)、箱变基础施工(含事故油池、高低压侧电缆敷设),35kV电缆供货、电缆施工(含直流部分、交流部分)、余土弃置(含施工建筑废弃物清运)、临时及永久控制桩测设、防雷接地施工、风机箱变围栏防护、电缆标识桩、水保环保设施工程(挡墙、排水沟、植被恢复、绿化等)、升压站院外道路大门及临时征地、35kV集电线路(含电缆部分、架空线路部分、基础施工部分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临时征地等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工程;
承担移交前风机基础的沉降观测;风机、塔筒、风机箱变、电缆、视频监控、防雷接地等安装;智能监控、协调优化控制、故障诊断等;35kV集电线路(含电缆部分、架空线路部分、基础施工部分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临时征地;系统集成、试验(包括常规试验和特殊性试验)、调试、试运行、整套启动、消缺处理、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直至移交给招标人的全部工作。
(3)220kV升压站(含储能):本期升压站工程为绿能(东明)东部 206.25MW 风电项目;包括所有设备和材料采购、供货、运输、卸车、二次倒运、到货验收、性能试验、仓储保管、现场安装等。
升压站主要系统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主变及其附件、GIS成套设备、35kV预制舱及舱内一次配电装置、动态无功补偿(水冷)成套装置、储能系统、全站防雷及设备接地、全站电缆,二次预制舱及舱内综合自动化设备、UPS、通讯系统设备、计量系统设备、集中监控系统设备、视频监控、智能化场站系统、雷达测风装置、消防、全站照明、暖通、生活水接入(水井/市政管网接入,含供水关系协调)、净化装置及污水处理系统,互联网及座机电话接入(含1年费用);前述站内设备的安装、系统集成、试验(包括常规试验和特殊性试验)、调试、试运行、整套启动(含对侧站调试)、消缺处理至移交给招标人的全部工作。
土建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楼(含精装修)等构建筑物及配套辅助设施工程、所有设备基础、道路、余土弃置、水保及环保工程、绿化及防洪涝工程;承担移交前主要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设备标识符合电网公司及集团公司标识牌制作及安装要求。
(4)与220kV送出线路接口:厂内GIS送出人字架构(人字架及其附件安装、GIS至人字架引线安装属于投标人)。
(5)双方各自负责各自供货范围内大件设备的运输及相关通行手续办理,场外公共道路、桥梁的维护、加固,破坏修复等。
(6)项目建设手续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项目建设开工许可、规划、产权等由发包单位负责,项目验收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安全和质量监督办理等一切因法律、规范规定,需要业主出面的工作,业主积极配合,但所办事项的业务联系、协调及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7)建设用林用地:升压站、风机机位(含风机箱变基础)、集电线路、风场区检修道路以及市政道路至升压站和风场道路等。建设用地永久征地、长期租地及备案和相关费用由招标人承担;临时用地及复垦(永久征地以外以及因施工过程多占用的土地等)及土地复垦费保证金、耕地占用税等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负责承担项目建设过程中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各级政府部门、村组、村民等)的协调沟通工作及相关费用(含协调费、补偿费等),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承担项目建设移交前土地复垦的工作及各类费用。
(8)以发包人名义办理并网手续并承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并网前、后的各项验收(政府、电网公司、发包人等组织的各类验收),办理相关并网手续(并网调度协议、通信协议、购售电合同、供用电合同、电力业务许可证、通信通道开通调试、通信通道技术服务、通信设备运维服务等)并承担相关费用,以及电网要求的其他并网测试(保护定值计算及校核、仪表校验、等保测评及备案、稳控装置等相关涉网设备采购、安装等)及验收手续。上述手续办理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包含在报价中,包干不调整(直至项目全容量整体移交)。
(9)以投标人名义办理项目验收手续及承担相关费用:包括工程验收(含安全、水保、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等“三同时”和劳动安全、档案、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等各专项验收)、启动验收、并网验收、达标投产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及取得相关部门的验收批文或备案回执;审计配合;临时征用土地复垦施工及验收,并承担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实施、会议承办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及费用。
(10)移交运行:投标人负责施工、调试及试验完工后的移交手续办理,并承担期间的相关运维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关培训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11)投标人须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发挥社会引领作用,负责处理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催化产业项目落地,项目收益计入当地税收,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助力群众就业。
(12)本工程作为EPC总承包工程。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投标人应承担的责任。
2.1.3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15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下发通知为准。
2.1.4项目地点: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
2.1.5质量要求:本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当地电网及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的技术规程、规范。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0MW及以上风电场EPC总承包的合同业绩2份(非联合体投标的需至少有一份业绩其中风机轮毂高度不低于160米;投标人是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需至少具有一份业绩其中风机轮毂高度不低于160米),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100MW及以上风电场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0MW及以上风电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0MW及以上风电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多于2家,其中一家为设计单位,另外一家为施工单位,必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职责、工作范围等相关内容。本项目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3-31 23: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4-07 16:00:00。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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