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沙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丰南区工程(二期)EPC总承包已由 河北省水利厅 以 冀水河湖[2024]24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财政资金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北省沙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丰南区工程(二期)EPC总承包
2.2.建设地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沙河南堡铁路桥至黑沿子防潮闸段,设计长度约3.30km。包括新建亲水平台、文化驿站、水文化广场、文化墙以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
2.4.建设资金:该项目本期概算总投资697.00万元,(建安工程投资589.48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2.5.质量标准:
①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6.计划工期:本工程总工期为6月。其中勘察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提交设计成果。(其中提交勘察成果10日,施工图设计成果10日)。
2.7.招标范围:
①勘察设计:本项目范围内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及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
②工程施工:该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并配合甲方完成施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的能力;
(2)勘察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与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勘察负责
(6)设计负责
(7)施工负责
施工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项目经理必须为施工单位人员)。
(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各方)须信誉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中国 (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 2 家;(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成员应签订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4)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成员的代表,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8)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微型企业采购。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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