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湟源县县城段河道除险加固及防洪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勘察、设计联合体)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宁市湟源县县城段河道除险加固及防洪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联合体)已由湟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源发改【2025】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湟源县水利项目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5567001001
标段名称:西宁市湟源县县城段河道除险加固及防洪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联合体)标段一
建设内容:新建护岸加固10.84公里,其中:湟水河县城段(卡路村至西湟收费站)新建护岸加固7.74公里,采用直立式钢筋石笼结构,断面尺寸采用1×1.7米(宽*高)、1×2米(宽*高)两种形式;药水河县城段-(蒙古道村至入湟口)新建护岸加固3.1公里,采用直立式钢筋石笼结构,断面尺寸采用1×1.7米(宽*高)、1×2米(宽*高)两种形式设计与勘察。
服务期限:30.0天
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
勘察服务期限:30日历天。
规划用地文件:
合同估算价:0.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勘察单位;设计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水文地质勘察·水文地质勘察丙级](含)以上并且[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水利·水利丙级](含)以上资质,/资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职称。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牵头单位具备[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水利·水利丙级](含)以上资质;②联合体成员单位(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水文地质勘察·水文地质勘察丙级](含)以上;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④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⑤获取招标文件只接受联合体牵头单位。
3.3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55567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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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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