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采气一厂2号集气站紧急物资(第五批)在线二氧化碳分析仪\0-10% ±1% 隔爆型 分析小屋+预处理系统+取样系统(招标编号:NWZ250326-3809-067634)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在线二氧化碳分析仪\0-10% ±1% 隔爆型 分析小屋+预处理系统+取样系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
1 | 采气一厂2号集气站紧急物资(第五批) | / |
2.2 招标范围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
1 | 在线二氧化碳分析仪\0-10% ±1% 隔爆型 分析小屋+预处理系统+取样系统 | 10.000 | 套 |
2 | 在线硫化氢分析仪\0-10000ppm ±1% 隔爆型 分析小屋+预处理系统+采样系统 | 7.000 | 套 |
3 | 在线硫化氢分析仪\0-50ppm ±1% 隔爆型 分析小屋+预处理系统+取样系统 | 3.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1)投标商须提供2020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在线分析仪或同类产品业绩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含发票复印件(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合同复印件、技术协议(或技术规格书)复印件,至少提供一套使用现场设备照片、使用单位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标的物有效期内的IECEx防爆证书、ATEX证书。 (2)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投标产品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并提供所供设备品牌及型号,未提供否决。 (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流通商,集成商视为生产商,并承诺签订技术协议时,所采购在线分析仪生产厂家(或授权商)同时参与签订,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须提供易损件清单及对应的价格清单,未提供否决。 (5)关于投标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规格书中与招标公告有冲突的,以招标公告中的资格审查条件为准。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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