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协议有效期 |
预估数量/吨 |
使用单位 |
备注 |
1 |
液氮 |
氮含量≥99.999% |
6个月长协 |
9000 |
煤化工厂区 |
|
买方可根据生产需要调整送货量,并按照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最终数量以6个月内实际到货量为准。当合同执行数量达到9000吨时,买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交货期:初步确定检修开始时间为2025年5月份,预计采购时长33天,每日需求量按照第五章“2025年5月全厂停车检修期间液氮供需计划表”执行。考虑罐存液位高低位,每日采购量需按计划执行,否则会出现卸不下或次日不够用情况,卸货期间买方根据实际储量进行修改。
2.4 交货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横煤化学工业区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5 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
2.6 履约保证金:卖方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以网银的形式向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支付63万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将在合同执行完毕且无违约行为后无息返还。如果卖方拒绝履行合同,买方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如至合同签订之日卖方未按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每逾期一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履约保证金的1%的违约金,造成买方其他损失的卖方还应赔偿损失,同时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声明扫描件);
3.3投标人须具有许可范围包含液氮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件扫描件);
3.4投标人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与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的第三方签订的委托运输协议(提供相关证件或委托协议及第三方相关证件扫描件);
3.5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1份液氮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或订单扫描件);
3.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未提供的设备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查询为准,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专家组查询复核,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如适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5年3月11日 09:00到2025年3月20日 16: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3月11日 09:00到2025年3月21日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