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高密大牟家212.5MW风电项目(含储能)勘察设计服务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大牟家镇境内。
2.2项目规模:本项目规划34台单机容量为6250kW风电机组,并配1套85MW/170MWh的磷酸铁锂储能系统和1套4.25MW/17MWh的全钒液流储能系统,储能自建在升压站内。风机电力经电缆引接至机组升压变低压侧,通过机组升压变升压至 35kV,再通过35k集电线路送入风电场新建220kV升压站的 35kV 母线上。新建 220kV升压站规划主变一台,容量为305MVA。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工程勘
测,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应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至工程完成竣工结算,通过竣工验收,质保期满为止。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1)风电勘察设计-(含储能)勘察设计服务(CHDTDZ001/23-QT-183901):山东华电潍坊高密大牟家212.5MW风电项目(含储能)风电场区、升压站(含储能)、道路、集电线路全过程勘察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地形图测绘、风机点位微观选址、道路现场踏勘等内外业工作、水文气象报告、地质详勘、试桩任务书及试桩检测、风电场、集电线路、升压站、储能等主辅设备(材料)选型、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及主辅设备(材料)技术规范书编制、大件运输道路(县道以下至各机位点)、进场及场内施工检修道路、施工辅助工程、风机基础、箱变基础、集电线路、升压站(含储能)及站内附属设施、地基处理、防洪设计、与厂址或厂平布置有关的所有单项工程等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阶段的勘察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特别说明:
1.本次招标不含试桩施工,勘察设计人负责完成试桩任务书及其检测,并提交试桩报告,试桩施工由主体施工单位负责。
2.本次招标不含送出工程,勘察设计人负责接口协调和设计归总
3.本次招标为预招标,待招标人取得上级公司投资决策批复后合同生效。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风电勘察设计-(含储能)勘察设计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且在有效期内。
9.投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3项单个规模200MW及以上风电项目勘察设计合同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业主联系人及电话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0.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3-12 11:15到2025-03-19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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