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2025年消防器材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 采购条件
业主2025年消防器材维保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经相关部门批准,现对该货物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采购方法
公开招标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本项目招标内容和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
2.2项目交货期为: 30 日历天
2.3交货地点位于需方指定地点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采购方要求。
2.5项目编号:03-06-04A-2025-D-E04346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度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若新成立的公司,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则需提供有效的开户行资信证明);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等方面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的社保证明和纳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自2022年1月1日以来的业绩合同)。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3.4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投标人自行作出承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5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承诺书);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页截图或打印页);
3.6被中国邮政集团 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180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以上内容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且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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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